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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國小圖書室圖書借閱辦法

借閱辦法 / 2018-05-31 / 點閱數: 684

圖書室借書規則

一、本圖書室所藏之圖書、報紙、期刊以及視聽媒體等資料,以本校師生優先使用。

二、本校學生借書時需持學生閱讀存摺,辦理登記借閱圖書。

三、本室圖書採開架式,借書人請將欲借之圖書及存摺,至櫃檯交管理人員辦理借書手續。

四、借出圖書之冊數及時間規定如下:

  1. 學生總借書冊數為3冊,借期為14天,借書期滿若無人預約,可在借期期滿之日辦理續借,以一次為限,借期為7天,到期歸還。
  2. 本校教師總借閱冊數為10冊,借期為30天,借書期滿若無人預約,可在借期期滿之日辦理續借,以一次為限,借期為10天,到期歸還。

五、報紙、期刊僅供使用者於圖書室內閱讀,不得攜出館外。

六、視聽媒體、有聲書 VCD 、 DVD 必須向志工媽媽商借,限於有聲書閱覽室使用。

七、借書冊數已滿定額者,在所借書未還期間不得另借他書。

八、借書人欲借之書若已為他人借出,可向本圖書室登記預約。

九、所借之書遺失者,依照遺失賠償辦法賠償。

十、遇本圖書室有清查整理改編或裝訂圖書時,得隨時索回借出圖書。

十一、學生畢業、轉休學時,需在離校前還清圖書。

十二、還書時間若遇假日者,須於歸還日前一天歸還。

借書遺失賠償辦法

一、凡遺失本室圖書須依照原書作者出版年出版書局自行購買賠償。

二、如有毀損本室圖書以致不堪閱讀使用者本館得予拒收並按照本辦法要求賠償。

三、凡原書無法購得者按下列方式賠償:

  1. 出版年在五年以前者自購同類等值圖書抵還。
  2. 出版年在五年以內者依原定價金額償還。

四、圖書遺失者借書人自向本室聲明掛失之日起 10 日內將賠償之書或款交本室結清手續。

五、凡經催繳三次仍未歸還借書者視同遺失處理。

五甲國小圖書室 2014/03/19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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